2025年3月27日,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镇人民政府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武陵山镇金子山村盛某某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房屋进行依法查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
经查,武陵山镇盛某某在已有宅基地房屋的情况下,未经审批违法新建房屋。执法支队调查核实后,对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此期间武陵山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多次对当事人盛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期满后,当事人仍未拆除违法建筑。在武陵山镇人民政府精心组织下,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积极配合,依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将盛某某修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通过此次强拆行动,在当地起到了很有力的震慑作用,通过执法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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