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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强化涉水工程监管 维护水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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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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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近年来,涪陵区持续加强对涉水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督促涉水工程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水生生态补偿措施,对未履行涉水影响专项论证及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等漠视渔业资源保护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截至2025年6月,涪陵区已有24家涉水工程单位完善落实涉水环评手续,落实生态补偿资金2577.99万元,完成增殖放流248.33万尾、人工鱼巢9833平方米等生态补偿措施;立案查处了3个未批先建涉渔工程项目,累计罚款21万元,交纳生态赔偿金3.98万元,震慑了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水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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