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贯“进园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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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贯“进园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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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长江十年禁渔部署,切实强化渔具销售环节源头治理。5月14日,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界石镇政府联合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贯“进园区”活动,曙光江南新型工业产业园管理方及10余家涉渔经营商户参加。
会上,区农业执法支队紧扣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长江禁渔相关规定,系统宣讲渔具销售监管要求,明确严禁销售“电毒炸”装置、可视锚鱼器、有毒有害饵料等禁用物品,要求商户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库存自查自纠,立即下架违规商品,杜绝变相销售经营行为。同时强调电商经营须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落实禁限范围、法律后果、合规引导“三个明确”要求,从销售端防范违法风险。
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围绕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营业执照动态更新、网络交易合规红线、商品信息真实披露及禁止虚假宣传等重点事项,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次宣贯有效强化了涉渔商户法治意识与合规经营自觉。下一步,区农业执法支队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聚焦源头管控,规范涉鱼市场秩序,筑牢禁捕水域生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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