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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扶贫办 | ||
[ 成文日期 ] | 2013-05-29 | [ 发布日期 ] | 2013-05-29 |
关于下达2013年春季学期 “雨露计划·扶贫助学”工程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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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扶办发[2013]49号
关于下达2013年春季学期
“雨露计划·扶贫助学”工程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2〕89号)和重庆市扶贫办《关于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助学工程”的通知》(渝扶办发〔2013〕20号)精神,现将开县等3个试点县缺额资金和27个非试点县2013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扶贫助学工作要求和资助标准,由区县扶贫办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6月20日前将春季学期的资助资金通过受助家庭一卡通发放到户。各区县扶贫办于7月底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扶贫办。
附件:201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工程经费安排表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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