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1210 | [ 发文字号 ] | 渝财预〔2022〕56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市乡村振兴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0-09 |
渝财预〔2022〕5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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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国家和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政策要求,为支持你区(县、自治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该项资金纳入2022年市区两级结算,收入科目列“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报相应科目。
请各区(县、自治县)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附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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