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市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1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0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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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定点包干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为支持你区(县、自治县)推进重点帮扶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现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该项资金纳入2024年市区两级结算,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报相应科目。
请各区(县、自治县)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附件: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情况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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