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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方式及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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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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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网上办证。

登录警快办微信小程序,点击警快办-办事中心-治安专区-养犬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批。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电子养犬登记证件。

方式二:窗口办证。

养犬人到辖区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办证窗口,填报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纸质养犬登记证件。

办证时限:

提交申请后,公安机关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核实是否属于禁养犬只种类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2023年6月1日前已经登记办证的犬只,也需重新登记办证。

温馨提示:

凡是重点管理区已经登记的犬只和一般管理区已经免疫的犬只(包括属于禁养犬只品种目录上的犬只),2023年6月1日后可以继续饲养。

重点管理区没有登记办证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在6月1日前到公安派出所补办养犬证;一般管理区没有免疫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在6月1日前为犬只免疫。否则,6月1日后将被视为新增犬只,不能继续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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