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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3-00298 [ 发文字号 ] 渝农复〔2023〕6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21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志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耕地碳汇强化耕地保护建立乡村振兴与“双碳”目标协同实现长效机制的建议》(第1162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耕地碳汇的规划设计”

我市对标对表国家确定的政策体系,构建了全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框架,依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潜能得到有效挖掘;到2030年,全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显著提升。把农田扩容增汇作为三大重点内容之一,强化耕地数量与质量保护,以耕地有机质提升为重点,提升农田土壤碳汇。把农业农村碳排放监测体系建设作为9大主要行动之一,遵循农业农村碳排放监测指标、关键参数和核算方法,探索稻田、农用地、养殖场等固碳监测。有序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典型技术模式应用试点,打造一批农业农村低碳零碳先导区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重庆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组建农田碳汇专家咨询团队,加强耕地碳汇发展模式研究探索,开展耕地固碳标准与监测分析研究,积极探索耕地碳汇与现有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等衔接办法。

二、关于“启动耕地碳汇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目前江津区、南川区试点任务已完成,到2025年实现全市农用地土壤的“全面体检”。土壤有机质含量是普查检测内容,普查成果能为启动耕地碳汇奠定较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耕地碳汇调查、监测、评价等前期基础性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为契机,统筹开展土壤普查与耕地活动产生的碳源、碳汇调查统计工作,调查耕地土壤有机碳含量、有机碳密度、有机碳储量现状及年度变化量等基础数据,根据相关方法统计耕地种植活动产生的碳源以及农机耕作消耗化石燃料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积极推荐市农科院等有关单位申报耕地碳汇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资格。

三、关于“探索耕地碳汇资产化的实现机制”

我市已建成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该平台是全国首个集“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三项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平台。鉴于农业温室气体排放较为分散,将农业纳入碳交易市场的基本前提是拥有相应的方法学。2023年我市将在城口县试点开展耕地碳汇提升方法学(农田保护性耕作减排增汇、高标准农田碳汇提升)开发和应用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统计调查研究报告成果和试点开展情况,统筹考虑重庆地方碳市场碳源、碳汇供需平衡情况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研究将耕地碳汇纳入“碳汇通”平台的路径及步骤;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减排固碳意识,引导和鼓励控排企业在碳市场中优先购买农业碳交易特别是耕地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推动形成以耕地碳汇强化耕地保护,建立乡村振兴与“双碳”目标的协同机制。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1日

联 系 人:安昌全

联系电话:89133107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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