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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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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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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应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改厕落实市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的建议》(第1002号提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康不小康、厕所算一桩”,农村“厕所革命”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幸福工程,也是改变农民千百年生活习惯的一场革命。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农村改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生实事加以部署推进。2019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投入17668万元,市级财政投入资金6000万元,全市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5.09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9.7%。

正如您所提出的农村改厕面临着财政资金投入压力大等问题,我市农村厕所革命还存在历史欠账多、改厕任务重,改厕质量参差不齐,群众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进度服从质量,积极而又科学稳妥推进改厕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积极作为、实事求是推进全市农村改厕工作。一是坚持分类推进。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三年行动(2018-2020年)目标的通知》,对全市农村“厕所革命”目标进行了调整,到2020年底,一类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二类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三类区县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2020年,由各区县对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二三类区县目标要求,根据自身财力、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改厕意愿等实际自行确定改厕目标。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江津区属于二类区,截至2019年底已达到卫生厕所普及率85%左右的目标,2020年计划改厕1400户,比2018年、2019年明显降低。二是坚持质量优先。按照全国《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进一步完善建设技术标准,开展全市改厕工作技术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和第三方评估,强化全程监管,防止“指标式”“数字式”改厕。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引导农户自行建设厕屋和购买厕具,政府对地下部分和公共设施给予补助,按照卫生厕所地下部分600-800元、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2000-2400元的补助标准,由国家、市级、区县财政分摊。同时,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主动改”意识,引导群众参与改厕建设和管护,避免重建轻管。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建立群众监督工作机制。

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市级财政已分部门分项目保障了相关投入,“厕所革命”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部分,暂未单独出台农村改厕资金扶持办法。2019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已按照各区县改造任务数切块下达,其中下达江津区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17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48万元。2020年,拟整合调配市级资金,继续投入6000万元用于农村“厕所革命”,并积极争取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目前已争取2020年中央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5617万元,加上各区县财政资金,基本能满足农村户厕改造需求。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抓总职责,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指导包括江津区在内的区县加大对涉农项目整合的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同时,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2020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督促区县政府履行农村改厕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农村“厕所革命”的目标。

此答复函已经市农业农村委路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联 系 人:邹忠进

联系电话:89133915

联系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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