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3499T/2025-0037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农业农村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4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直属有关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耕地质量、稳定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的关键基础工程。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项目参建单位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了面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以及农民群众普法宣传书。请各区县在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对属地2025年所有项目的参建单位逐一告知并签字盖章留档,有关情况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上报。
联系人:牟虹宇,联系电话:023-67638507。
附件:
1.《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建设单位)》
2.《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
(施工单位)》
3.《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
(设计单位)》
4.《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
(监理单位)》
5.《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法宣传书(农民群众)》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建设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石,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规范项目建设,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常见违法情形及相应法律后果告知如下:
一、严禁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上述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二、严禁在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或对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进行验收。违反上述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成效。
XX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现收到《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建设单位)》,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签收单位(签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施工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石,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规范项目建设,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常见违法情形及相应法律后果告知如下:
一、严禁将项目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二、严禁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拒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三、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材料和肥料的检测规定。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必须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违反规定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施工行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安全。
XX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现收到《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施工单位)》,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签收单位(签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3
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设计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石,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规范项目建设,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常见违法情形及相应法律后果告知如下:
一、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设计业务。违反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设计工作必须严格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不得擅自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或供应商,并应确保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设计质量,从源头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XX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现收到《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设计单位)》,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设计。
签收单位(签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4
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与义务告知书(监理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石,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规范项目建设,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常见违法情形及相应法律后果告知如下:
一、严禁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严禁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禁止监理单位在与施工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下,承担该项目的监理业务。违反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禁止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违反规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请你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规范。
XX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现收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法治告知书(监理单位)》,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项目监理。
签收单位(签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5
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法宣传书(农民群众)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石,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农民群众作为工程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熟悉田间实际,了解本地需求。为确保项目建设合规、质量达标,保障自身利益,现诚邀广大农民朋友对以下违法情形进行监督:
一、地力提升环节中,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有效成分与登记内容不符或质量不达标的肥料产品;
二、山坪塘、田间道路、灌溉管道等建筑工程存在偷工减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
三、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
四、项目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如发现上述情形,欢迎通过“高标准农田监督服务热线”或“农田建设随手拍”微信小程序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每一条线索,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守护我们共同的良田沃土。
附:重庆各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
XX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年 月 日
重庆各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
|
区 县 |
热线电话 |
区 县 |
热线电话 |
|
万州区 |
023-58569566 |
潼南区 |
023-44551248 |
|
黔江区 |
023-79222584 |
荣昌区 |
023-85265045 |
|
涪陵区 |
023-72261213 |
开州区 |
023-52280500 |
|
大渡口区 |
023-68835575 |
梁平区 |
023-53220577 |
|
江北区 |
023-67851812 |
武隆区 |
023-81125018 |
|
沙坪坝区 |
023-89857218 023-89857306 |
城口县 |
023-59224028 |
|
九龙坡区 |
023-68412909 |
丰都县 |
023-70606138 |
|
南岸区 |
023-62919449 |
垫江县 |
023-74681552 |
|
北碚区 |
023-68863507 023-68867580 |
忠县 |
023-54453802 |
|
渝北区 |
023-86016088 023-86016068 |
云阳县 |
023-55128428 |
|
巴南区 |
023-66222369 |
奉节县 |
023-56555157 |
|
长寿区 |
023-40262147 023-40405620 |
巫山县 |
023-57686620 |
|
江津区 |
023-47521247 |
巫溪县 |
023-51522026 |
|
合川区 |
023-42722295 |
石柱县 |
023-73332167 |
|
永川区 |
023-49829499 |
秀山县 |
023-76668460 |
|
南川区 |
023-71422157 |
酉阳县 |
023-75558030 |
|
綦江区 |
023-85888352 |
彭水县 |
023-78842269 023-78445125 |
|
大足区 |
023-43780117 023-43351176 |
高新区 |
023-68696672 |
|
璧山区 |
023-41422365 |
万盛 经开区 |
023-48283274 023-48271420 |
|
铜梁区 |
023-45683908 |
市级热线电话:023-89133523;热线邮箱:cqtdzzzx@163.com。
市级热线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图读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