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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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等规定并结合重庆市实际编制。目前,农业农村部及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规划中均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现状。具体包括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基础条件、执法准备、队伍建设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等。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执法装备齐全、队伍素质过硬、执法成效明显。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硬件建设、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考核评估等内容。
三、主要亮点
一是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国领先。截至2020年5月,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全部批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组建率达100%,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集中行使率达100%;各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普遍升格, 26个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部为副处级,12个县中有11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正科级、仅1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暂为副科级;总共38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有29个配备了队长、政委“双主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编制比改革前增加62%,平均每个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达到42名,农业执法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二是“十四五”时期能力建设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市建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组建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基本落实,执法办案能力明显增强,为农业农村农民保驾护航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全市80%以上的区县达到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或示范窗口标准。三是将执法办案成效作为衡量改革和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把执法办案成效作为衡量改革成果和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探索建立执法办案成效指标评价体系。坚持有案必查、查必见效。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发布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和文书。在抓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村宅基地、渔业(长江禁捕)、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探索抽调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实地办案,发挥传帮带作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