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重庆出台方案:耕地撂荒一年将取消次年补贴 种粮大户每亩补贴230元

--

日期: 2022-07-28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7月2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印发了《2022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涵盖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资金管理和兑付三方面内容。

耕地地力保护方面,《方案》规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时,对撂荒一年的耕地,将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针对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明确,原则上补贴资金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购,直接补贴到户。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补贴标准则由区县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测算确定。

同时,《方案》强调,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种粮大户补贴方面,《方案》指出,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的种粮大户,将按程序核定的2021年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计算作为补贴依据,原则上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每亩补贴23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方案》强调,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