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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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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13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农村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把农产品加工业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由2018年的2810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656亿元,年均增长9.2%。但总体而言,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偏小,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仅1.67:1,低于全国2.48:1的平均水平,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为此,今年7月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系列指示,强调要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研究制定政策举措,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专题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并明确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意见和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好《关于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市农业农村委召开了部分区县和企业负责人调研座谈会听取意见,组织赴广东、山东、河南、江苏、安徽考察学习,收集梳理了部分省份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开展《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再次召开部分区县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征求意见,市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人亲自率队赴8个市级部门和单位面对面征求意见、交流沟通。经过反复修改,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向26个市级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9个部分29条。第一部分,奋力开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局面。提出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来抓,创新发展思路,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高地,健全联农带农利益共享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以上。到2030年,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力争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第二部分,推进主导产业集群成链发展。提出优化发展布局,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全市重点打造粮油、生猪、柑橘、榨菜、火锅食材、重庆小面、中药材、预制菜等特色产业链,培育形成粮油、畜牧、竹木等综合产值上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和一批综合产值上500亿元的产业集群,支持各区县重点培育1个主导产业、2个辅助产业第三部分,打造功能配套完善的园区载体。提出积极创建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高水平建设一批特色园区,完善园区功能配套。深入开展50亿级、100亿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创建,鼓励区县依托工业园区、物流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园中园,不具备条件的区县可在异地合作共建加工园区。第四部分,培育壮大加工龙头企业。提出大力培育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加快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100户领军企业、100户高成长性企业和20户以上上市后备企业。第五部分,突出科技创新支撑。提出了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人才培养工程4个方面任务。第六部分,高度重视和抓好质量品牌建设。要求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塑造一批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增强产品创新和质量控制能力,重点打造100款畅销产品。第七部分,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提出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一区两群农产品加工业协同发展。要求主城协同区要帮助两群对口区县至少发展1个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第八部分,强化综合配套服务保障。主要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电保障,构建完善仓储物流体系。第九部分,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企业服务,加强督查考核,成立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第一条,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每年从市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链建设,各区县要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培育1个主导产业、2个辅助产业支持区县之间原料基地共建共用,探索建立农产品加工产值、税收分享机制。第二条,搭建产业聚集发展平台。出台专门政策支持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第三条,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对新升规农产品加工企业由区县给予一定补助加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每个企业年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对上市后备企业区县可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加大支持力度。第四条,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市级科技研发经费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并按程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第五条,打造一批畅销产品。推动制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标准,修订完善《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一定补助,打造一批年单品销售收入上亿元的精品名品第六条,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区县要统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力度。落实农产品加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第七条,创新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推出适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辟农产品原料收购贷款绿色通道,建立加工企业融资需求清单。设立服务乡村振兴专板,支持加工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券。逐步建立100亿元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业股权引导基金。第八条,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编制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中小企业集聚区等专项规划。建立农产品加工用地项目库。第九条,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工艺等会诊,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中充实农产品加工技术专家,每年举办加工企业与科研机构人才和技术交流对接活动、高级研修班、人才专场招聘活动。第十条,增强物流配套保障能力。支持物流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和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拓宽出境出海大通道,持续降低农产品口岸作业费用。冷藏车绿色通行证推广在全市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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