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农机购置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新政
--
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从今年起,对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播种机、插(抛)秧机、粮油作物收获机、谷物干燥机、高端智能及丘陵山区拖拉机等7类主流机具实行“优机优补”,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同时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对技术落后、保有量明显过多的机具实施补贴退坡或退出。
根据《方案》,纳入“优机优补”范围的机具实行定额补贴,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非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上年度补贴额,高出幅度均控制在20%以内。
目前,市农业农村委已同步发布第一批“优机优补”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涵盖旋耕机、插秧机、抛秧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干燥机、履带式拖拉机等15个具体档次,单机补贴额从6900元至58000元不等。其中,30吨及以上循环式谷物烘干机“优机”补贴额达58000元,较现行补贴额提高近万元。
在“有进有出”方面,《方案》明确建立退坡退出机制,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以补贴数量等为衡量指标,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至15%以下或退出补贴范围。退坡退出机具清单将在2026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优机”质量,《方案》设计了严格的遴选和监管流程。“优机”须按照《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评选制度》选定,生产企业需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产销企业需与购机主体签订质量与可靠性承诺协议,相关材料须上传至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市农业农村委还将建立成本效益评价制度和质量调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机具及时退出“优机”范围。
同时,《方案》对补贴对象作出明确要求。具体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
《方案》提出,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围绕“以用促研发、以用促制造、以用促转化”,集中资源支持生产急需、群众欢迎的先进创新机具,加快促进先进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一线农机结构优化调整。特别是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将优先确保“优机”补贴具有明显优势,为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赵伟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