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3499T/2024-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9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情况的通报
根据2024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安排,今年1-4月,我委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实施了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
全市共监测了18个区县的219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1个运输车和20个市场(含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抽取当地主要生产消费的402个蔬菜样品、149个水果样品和13个食用菌样品,共计564个种植业产品样品,进行了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对硫磷、阿维菌素、镉等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残留共78项参数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不合格样品3个,均来源于生产基地。本次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为99.47%。
二、畜禽产品
全市共监测了7个区县的4个生猪屠宰场、8个蛋鸡养殖场、1个家禽定点屠宰点和9个农贸市场,抽取当地主要生产消费的72个猪肝样品、74个猪肉样品、59个禽肉样品、62个禽蛋样品、16个牛肉样品和25个猪尿样品,共计308个畜禽产品样品,进行β-受体激动剂、金刚烷胺、四环素类、激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酰胺醇类、糖皮质激素类等8大类共39项兽药残留参数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不合格样品11个,均来源于农贸市场。本次畜禽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为96.43%。
三、水产品
全市共监测了2个区县的6个生产基地、6个水产品暂养池和1个农贸市场,抽取当地主要生产消费的鲤鱼、草鱼、鲫鱼、鳙鱼、鲈鱼等5个品种共20个水产品样品,进行孔雀石绿、氯霉素、地西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AMOZ、SEM、AHD)、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12种磺胺类、6种氟喹诺酮类、4种四环素类共33项兽药残留参数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所有样品全部合格。本次水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处理措施
针对监测中发现农贸市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我委及时将有关情况函告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针对生产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我委已责成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调查处理,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上市。同时,对不合格样品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并跟进执法,限期整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