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3499T/2022-00410 | [ 发文字号 ] |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15-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4 |
农业部公告第2289号――关于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管理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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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
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溴甲烷、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部201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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