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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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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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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一些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打折扣,导致有关决策部署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委

整改目标

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更加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主动担责、积极履责、切实尽责。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召开2次工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召开1次主任办公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召开生态文明建设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市农业农村委系统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分管领导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二、加强系统宣传,进一步筑牢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生态文明思想意识。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开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渝农汇”微信公众号、“重庆农业农村委”新浪微博发布30余条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信息。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上进行宣传学习,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生态文明思想,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广大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强化考核导向,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履职考核内容,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落实。今年以来,制定了《重庆市化肥农药减量问题整改绩效评价办法》《重庆市2020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将乡村生态振兴纳入《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渝委农办〔2020〕9号)考核内容,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纳入《重庆市2020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0〕127号)考核内容。

整改时间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杨立、89133048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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