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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2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16-12-13 [ 发布日期 ]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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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6-12-13
[ 成文日期 ] 2016-12-13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2017年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提前批)计划的通知

  

渝扶办发〔2016〕123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全市2017年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

  

(提前批)计划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农委)、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经研究,现将2017年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提前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本次共安排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69476万元(中央资金143476万元,市级资金2600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870万元。本次资金安排,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涉农资金整合相关要求,坚持因素分配法和切块备案制,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由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涉农资金整合相关要求统筹安排。资金分配主要考虑贫困程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政策要求、目标任务、脱贫成效及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同时与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强化财政资金正向激励作用。

  二、资金使用方向。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切实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针对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和如期脱贫的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户脱贫方案,重点用于贫困村整村脱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特色扶贫产业、扶贫培训、金融扶贫及其他精准扶贫项目等(相关工作任务另行安排),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标准下的贫困区县脱贫摘帽、贫困村整村脱贫、贫困人口脱贫。要扎实抓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确保完成10万贫困人口搬迁任务。要高度重视非贫困村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小片区扶贫开发,切实解决插花贫困问题。要围绕贫困户增收这一重点任务,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切实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雨露技工培训、五年一贯制培训等,扎实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村互助资金、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等工作,建立完善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要围绕保障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进一步完善精准脱贫保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危房改造、节日慰问等政策,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人口最需要解决的突出贫困问题上。

  三、有关工作要求。各区县要牢固树立财政扶贫资金“高压线”的意识,时刻绷紧资金安全使用这根弦,精心组织扶贫项目实施,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不断强化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十项制度,强化公示公告制度,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区县收到文件后,于2个月内将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情况报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2017年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计划表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2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6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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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