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扶办发[2014]178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农委)、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68号)要求,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市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94626万元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整村扶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小片区开发、贫困户节日慰问等专项扶贫工作及项目管理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村扶贫。此次安排资金5.25亿元,其中:2012年启动的450个村验收达标后,每村奖励50万元,共2.25亿元;2013年启动的140个村,2014年已安排每村30万元,此次安排补助资金20万元,共2800万元;2014年启动的244个村,每村安排资金50万元,共1.22亿元;2015年新启动300个村,每村安排50万元,共1.5亿元。对续建的整村扶贫村,相关区县要按照整村扶贫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对照“七有四通三解决”的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12年启动实施的450个村奖补资金,如检查验收未合格,将扣减相应资金。对启动新一轮整村扶贫村,要按照“定向精准、集中连片、统筹推进”的要求,通过竞争入围方法确定,明确实施时序,制定实施规划,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及早启动实施项目,确保新一轮整村扶贫开好头、起好步。2015年贫困村实施计划名单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市扶贫办资金计划处。各区县要以整村推进为平台,结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小片区开发、乡村旅游、特色产业等专项扶贫资金,整合相关行业部门和社会资源,确保资金投入强度。遵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整村扶贫专项资金的20%要用于该村建卡贫困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差异化补助,参与产业发展入股,医疗、养老、意外伤害、住房等保险提标补助以及大病救助、子女教育资助等方面,真正让贫困户直接受益。相关区县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的方式和具体办法,专项资金到村到户情况要及时在扶贫信息系统中反映,并作为整村扶贫检查验收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此次安排资金3.224亿元,用于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搬迁计划40300人,每人补助资金8000元,其中云阳县灾后倒房重建新增搬迁计划300人、240万元。相关区县要围绕2013-2015年指导性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抓紧把计划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确保目标顺利完成。同时,要按照市扶贫办《关于集中力量抓好深度贫困户扶贫搬迁的通知》(渝扶办发[2014]167号)要求,认真做好深度贫困户摸底核实、政策制定、结对帮扶等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根据区县工作积极性和特惠政策力度等情况实行差异化分配。鉴于奉节、云阳、巫山、巫溪、开县等5县灾后倒房重建中贫困户搬迁问题较为突出,提前安排5县搬迁差异化补助资金800万元,专项用于含此次倒房重建贫困户在内的深度贫困户搬迁建房补助。
三、小片区扶贫开发。此次安排资金3600万元,主要用于2012年启动实施的18个小片区,每个区县补助200万元。相关区县要围绕小片区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查漏补缺,确保小片区开发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小片区开发经验的基础上,抓好新一轮扶贫小片区的规划编制和启动工作。市扶贫办将适时召开总结和规划评审会议,就扶贫小片区开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贫困户节日慰问。此次安排资金4148万元,主要对新一轮识别出的165.9万农村扶贫对象按每人市级补助25元的标准下达到区县。各区县可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适度提高补助标准,确保贫困户在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全覆盖。
五、项目管理费。此次安排资金1338万元,其中区县1205万元,市级133万元。根据贫困程度、贫困村数量等因素,重点区县分65万元、60万元、55万元三个档次,非重点区县分13万元、10万元、7万元三个档次。各区县要按照相关规定,管好用好项目管理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重庆市201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3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4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