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扶办发[2014]66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财政局:
经研究,现将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总体要求。各区县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科学扶贫”的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此批次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益。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关于整村扶贫。此次安排2011年启动、2013年验收合格的贫困村奖励资金20万元、共计9000万元,加上年初第一批资金计划已安排每村奖励资金30万元,每村50万元的奖励资金已下达完毕。各区县要按照整村扶贫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扎实抓好跨年度、长周期产业项目的实施和巩固,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群众真正受益。对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项目,要重视后期管护,确保发挥效益,不能重建轻管、只建不管。
三、关于小片区开发。此次安排18个小片区专项资金300万元、共计5400万元,主要用于小片区项目续建。各区县要围绕小片区规划,结合实际,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确保小片区开发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市里将对各区县小片区推进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对区县领导重视、整合资金投入大、片区开发有特色的小片区给予重点支持。
四、关于扶贫小额保险试点。此次安排扶贫小额保险试点资金880万元,主要用于19个区县、44万贫困人口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市级补助标准为每人20元。其中去年开展试点的6个区县(黔江、开县、忠县、石柱、武隆、江津)各安排60万元,试点规模为3万人,其余每个重点县各安排40万元,试点规模为2万人。此项工作近期将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各试点区县要主动及时与区县人寿保险公司衔接,制定实施方案,尽早启动此项工作。
五、关于建档立卡工作。此次安排建档立卡专项经费1090万元,主要用于到村入户调查统计、业务培训、公示公告、考察学习、资料印制、图片收集、贫困监测、交叉检查、效果评估等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必要的设施设备添置。各区县要将建档立卡作为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重庆市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5月29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4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