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扶办发〔2013〕139号
关于下达2013年度小片区扶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连片特困地区是新时期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为推进我市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试点工作,2012年我市在武陵山、秦巴山为主体的连片特困地区内启动了18个“小片区”扶贫攻坚试点,以小片区开发带动大片区攻坚。现将18个“小片区”2013年度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小片区试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一)我市分年度实施“小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工作,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参照国家对片区开发相关标准,并根据市财政扶贫资金规模逐年安排。2012年,经过区县上报、竞争入围和专家评审,启动了18个小片区扶贫攻坚,共安排扶贫资金7200万元。坚持对“小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实行分类指导,资金主要用于片区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扶贫搬迁、互助资金等直接到户的扶持力度。
(二)小片区项目资金要按照小片区规划相关内容,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与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围绕小片区扶贫攻坚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公示制、资金报账制及政府采购制等制度。要积极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探索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开展试点工作,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果。
(三)区县(自治县)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将“小片区”资金整合、项目实施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小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出经验、出成绩、出效果。
(四)“小片区”建设年限原则上为3年,市级将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
二、有关要求
(一)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对“小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在推进“小片区”扶贫攻坚试点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按照《重庆市(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努力实现“小片区”开发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将整村扶贫、产业扶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信贷扶贫、互助资金等集中统筹,用于片区扶贫攻坚。
(三)此次安排的资金按切块方式下达到区县,其中,每个小片区项目资金100万元,潼南县蔬菜基地项目资金500万元。区县(自治县)接此通知后,应抓紧安排,及时下达具体的项目建设计划,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备案。
联系人:马宗南
电 话:67733567
Email:cqsfpbxmc@vip.163.con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