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抓好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0本,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学习、自学等方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做到领导带头学,干部自觉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2021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并进行在线旁听,合格率100%。在建党10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色法治宣传,通过组织诗歌朗诵比赛、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等系列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严格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重庆实际,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2个综合性文件,市级行业部门制定产业、就业、健康、教育、金融等方面衔接政策文件50余个,推动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措施到位。制定《2021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构建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任务体系。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点”上重点监测、“线”上专项监测、“片”上四级监测、“面”上大数据监测的立体防贫返贫监测体系。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扎实做好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方案比较等准备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后报市司法局备案。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为政务信息发布的主阵地,开辟包含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重庆市消费帮扶系统、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在线服务平台,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900余条,并及时更新其它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等10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3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13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9件,均已答复。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完善行政应诉准备工作程序。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监督等工作。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严格筛选议事内容,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上党组会讨论。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讨论,每次党组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决策作出的具体程序、决策执行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扎实做好决策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及时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逐项整理、立卷归档。聘请资深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相关事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处理我局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对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服务和支持作用。
(五)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动力推动乡村振兴。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法治进村居”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创新打造“民情茶室”“新风小院”“和顺茶馆”等村民议事平台,全面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创建“让一让”人民调解室、“易法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室。制定减轻村级组织负担9条举措,推动建立村级组织自治事项、负面事项、协助工作事项、证明事项等基层减负清单,持续为基层赋能减负。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区3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40个。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处室为成员单位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主要领导、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给干部职工进行讲座2次,不定期在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开展法律知识学习。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相结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办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学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推动了我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理论学习时间还相对较少,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宣传不够深入,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法治建设程序严谨、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但由于工作任务重、工作人手紧缺,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四、2022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和程序。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坚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党组议事相关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重大政策合法有效。对于影响大、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主动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确保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开展。
(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抓好《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开展集体学法,积极参加全市法治理论考试,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方式方法,丰富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利用下乡调研、检查督导等时机,开展相关法治宣传工作,将普法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有效结合。加强对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农户、专业合作社、重点企业等服务对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三)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更新政策措施、工作信息。创新乡村振兴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宣传工作动态,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依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 明确业务处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对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出台的必要性作出解读,便于群众的理解和执行。
(五)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确保答复按时完成,答复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工作实际,让代表和委员满意。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