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 (试行)》《重庆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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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 (试行)》《重庆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主要依据
(一)政策背景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和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是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要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
2022年12月30日,《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乡振发〔2022〕19号)明确要求推动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两项工作落地实施。
为贯彻落实两个指引要求,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向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征求并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以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三家单位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重庆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入库项目、入库程序、入库管理、负面清单、项目库评估、附则等7章31条。明确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库建设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归口负责相关领域项目谋划、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库建设情况作为有关督查检查内容,纳入乡村建设评价范围。
《重庆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为13条,明确指出市、县两级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将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全部纳入管理清单。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实施情况作为有关督查检查内容,纳入乡村建设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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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