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历史专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重庆市巩固脱贫成果”到户政策“之医疗健康帮扶篇

资助参保有什么帮扶政策?

日期:2023-12-15

答: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366号)文件精神,对资助参保执行如下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的特困人员,按照个人缴费100%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90%给予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上述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的,统一按照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超过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即参即享。

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对其参加2024年、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分别按照30元、15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