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历史专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重庆市巩固脱贫成果”到户政策“之教育帮扶篇
答:①免保教费和生活费。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两项共2160元/生/年)。②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膳食补助(18个原贫困区县),每生每天4元。
答: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学生初中1250元/生/年、小学10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初中625元/生/年、小学500元/生/年,其中非寄宿脱贫户(监测户)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②对18个原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
答:①免学费。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②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③免教科书费。我市所有全日制脱贫户(监测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费提供规定教科书。
答:针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监测户)子女,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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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