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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巩固脱贫成果”到户政策“之兜底保障篇

答: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一至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给予分类重点救助,可在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再对其本人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为: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至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和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元,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0元,此五类对象不交叉重复享受,但属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员分类重点救助。

答: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95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为三档:一档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0元、二档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00元、三档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

答: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605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40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405元。市救助站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每人每月735元。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