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党委(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市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抓好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决定实施驻村帮扶“四大行动”,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提质提效、走深走实,切实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以下统称“驻村干部”)的重要作用,真正把驻村干部打造成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一、实施驻村帮扶满意度提升行动
(一)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大走访大排查。驻村干部到村后,第一时间全覆盖走访所在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前重点到受灾情影响较大、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农户。坚持五级书记遍访制度,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驻村干部要积极主动全面参与“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
(二)建立健全“两解一帮”长效机制。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收集梳理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按轻重缓急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评估的工作闭环。聚焦解读涉农惠民利民政策,通过口袋书、明白纸、短视频、“村村响”、政策解读会、村务公示栏、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常态化开展涉农政策权威解读,全力提高群众知晓度。聚焦帮助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渝委农办〔2023〕20号),重点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强化产业、就业、救助等政策帮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三)定期召开驻村帮扶村民恳谈会。由各乡镇(街道)派出负责同志,与驻村干部一道,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院坝恳谈,邀请新乡贤、村民代表、新农人、平时对村里意见较大的群众等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群众意见和呼声。每年国家、市级考核评估前,组织乡镇(街道)包村领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深入到村(居)民小组和院落,召开一次在家全体村民参加的院坝座谈会,重点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等。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未参加院坝座谈会村民沟通。
(四)拓展群众参与的平台载体。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推广“老马工作法”“乡贤评理堂”等经验,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大力推行“院落微治理”,打造村级大院,推行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形成村民吹哨、院落上报、村组集合、乡镇报到的工作格局。以村(社区)、院落为单元,组织村民广泛参与,形成一批接地气、能量化、可操作、群众认同的村规民约。
二、实施驻村帮扶重点任务提质行动
(五)聚焦“守底线”,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政策宣传解读,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定期开展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识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强化精准施策,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强化风险防范,全方位梳理排查风险点,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六)聚焦“促增收”,强化产业就业发展帮扶。全面梳理帮扶产业情况,制定落实“四个一批”帮扶产业发展措施。加快产业帮扶项目实施进度,协助落实项目资产运营管护制度,推动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推进消费帮扶,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落实联农带农机制。摸清群众培训需求及尚未外出务工或返乡待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务工意向,为有意愿的脱贫群众创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条件。充分挖掘本地就业岗位,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政策。每年9月,进村入户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测算工作。
(七)聚焦“建乡村”,强化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开展乡村人口变化趋势分析,深入研究村庄规划和建设思路,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更新。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打造干净、整洁、和美乡村。制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措施,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管护,探索乡村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
(八)聚焦“夯根基”,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运用好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数字化、接诉即办的经验做法,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方式。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作用,推广红白理事会等有效做法,着力解决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发挥驻村干部传帮带作用,帮助培育乡村后备力量,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三、实施驻村工作管理考核提级行动
(九)坚持精准选派。坚持“先定村再定人”原则,对“五类”村庄,即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示范和重点帮扶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结合驻村干部专业特长,因村派人、因村施策。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村大力选派资源多、能力强的市级驻村干部,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优先选派熟悉产业发展的干部,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优先选派熟悉党建工作的干部。坚持派出单位与派驻人员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机制,做到一个干部派下去、整个单位帮起来。
(十)加强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经验分享+案例教学”等方式,对派驻人员定期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和业务培训,分级分层实现驻村干部培训全覆盖。各区县要及时编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制作驻村工作任务清单、驻村工作流程图,加强政策指导服务。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驻村干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政策理论集中学习。
(十一)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假销假、去向公示、入户走访、定期报告等管理制度,以区县为单位,每月通报出勤率,确保驻村干部每月2/3以上时间吃、住、干“三在村”。建立驻村工作重点任务承诺制度,区县明确基本事项,驻村干部谋划自选内容,及时向当地群众公开公示。把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常态化开展驻村帮扶督查暗访。适时对驻村干部帮扶情况开展“回头看”。健全驻村干部召回轮换机制,因个人能力素质明显不适应且经帮助后效果不佳、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受到追责不宜继续在乡村工作、辞去公职、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形,应当及时召回,并严肃追究派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从严从实考核。各区县要探索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实行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对市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建立帮扶成果“一年一评”机制。围绕村级赛马比拼重点工作,动态晾晒驻村工作实绩,形成比学赶超、唯实争先的工作氛围。
四、实施驻村干部关心关爱服务行动
(十三)开展优秀评选表扬。市级每两年组织一次 “优秀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标兵”评选活动,对成绩突出的结对帮扶单位、个人予以褒扬激励。采取信息专报、现场交流、媒体专访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宣传实绩突出、口碑好的驻村干部。定期编印优秀驻村工作典型案例。
(十四)全力保障工作经费。市级财政为市级选派人员按每年每人2万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用于规划编制、项目策划、检查、宣传、监督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经费支出。派出单位根据驻村工作需要,在市财政经费保障基础上,参照原单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视情再予以经费支持,确保驻村工作顺利开展。区县可参照市级标准落实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和下乡补助。
(十五)切实加强组织关心。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对派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优先重用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考虑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激励措施,激励驻村干部担当作为。
(十六)搞好人文关怀服务。落实调研指导制度,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到派驻干部村调研指导1次,市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到重点帮扶乡镇以及村(社区)调研2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市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要经常关心指导选派干部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后顾之忧。落实为驻村干部实行岗前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加强服务,了解驻村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