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24号建议的复函
魏先曼代表:
您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支持民企参与万企兴万村的建议》(第1124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民企参与万企兴万村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撬动作用。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3〕17号)指出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二是逐步健全以中央险种为主、地方险种为辅的多层次金融保险产品体系。重庆银保监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三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信贷资源,截止2022年末,全市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7673.44亿元,较年初增长11.03%,其中涉农企业贷款余额5059.45亿元,较年初增长11.72%。引导金融机构在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建档评级力度,依托“信易贷·渝惠融”普惠金融大数据平台归集三农信用档案,深化数字技术在涉农金融专业应用,截止2022年底,符合评级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完成率超80%。持续深化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创建工作,赋能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其中,邮储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商行分别建设信用村6858个、2464个。农业保险不断扩面、提标,截止2022年末,我市农业保险已实现全市38个区县全覆盖,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险种在重庆开设13个,市级级以下财政自行开展的补贴险种超100个,形成中央险种为主、地方险种为辅,大宗农产品以补贴为主、特色农产品以奖补为主等多层次产品体系。三是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和人行重庆经管部加大资金争取和筹集力度。全年力争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000亿元以上。强化政策性金融资源投入,力争新增投放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及贷款额度1000亿元以上。积极通过PPP、TOD、REITs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参与重庆工程建设,力争新增社会资本1000亿元以上。
二、关于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实施细则》提出了优先用于保障乡村产业项目需要的用地支持政策,如“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鼓励设施农业用地复合利用,在优先保障农业生产,不改变原土地用途、不破坏土壤耕作层的前提下,可以将现状合法、已用于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农业配套设施用地,临时用于公共停车”等要求。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级统筹,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的农业农村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同时积极探索改革试点,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1〕900号),在大足区全域和江津区先锋镇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在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和保证合理利益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回后组织复垦,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首先满足当地使用,为乡村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指标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您提出的相关建议,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区县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落实好发展乡村产业的用地需求。
三、关于实现村企共建共享及营造乡村法治环境。一是市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三农”信用体系建设和股权化改革试点。推动建立涉农信用数据库,为3.2万余户涉农主体建立涉农信用档案,为改善农村营商环境奠定基础;持续支持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股权化改革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深入推动点多面广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为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普及规划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全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将规划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送进乡村。通过专题培训会、专家讲座、面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让农村群众、乡村企业更深层次了解到规划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着力营造乡村法治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共清理政策措施文件14370件,修订废止86件。首创“山城有信”平台,拓展社会公众(消费者)、市场主体、第三方、监管人员多元监管领域,完成所有存活市场主体基础画像和109.9万户企业“红黄绿”码标注,汇集重点商品相关信息26.79万条,收集重点人员相关信息3.46万条,消费者扫码85.58万次,解决消费投诉521次,市场主体公示自主承诺1338条,向市场主体发送温馨提示、风险警示47.27万条。严守“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铁拳”、粮食市场秩序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执法行动,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组织查办侵犯江小白、郎酒等多个知名品牌商标、假冒专利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曝光知识产权违法典型案例。
四、关于创新要素保障模式。一是落实有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行动,每年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服务,2022年项目选派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各类实用型人才600余名。持续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选树活动,深挖先进典型,持续营造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乡村人才文化。民营企业返乡入乡人才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政策体系,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研究制定“巴渝工匠”乡村振兴计划,探索建设108个“巴渝工匠”乡村驿站,支持民营企业返乡入乡人才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在垫江、开州等偏远地区设立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促进乡村人力资源流动。开展零工市场建设,在全市建成零工市场73个,有力提升偏远乡镇、农村人力资源服务能力。二是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在市委人才办的统筹领导下,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人才子女入学需求收集和资格审核,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位安排,接收学校负责完善入学手续,实施“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提供子女入学优质服务,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自2017年以来,我委共收到高层级人才子女入学入托申请493人次(其中2022年收到入学入托申请243人次),均已通过市级服务平台全部办结。三是加大农业农村用地用电、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台《重庆市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具体举措》,鼓励乡村本土能人、返乡农民工、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大户等创办家庭农场,累计培育家庭农场3.3万家。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在用地用电、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7万家。印发《重庆市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重庆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万个,从业人员6万人,年服务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次。制定《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93家。
五、关于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要求,着力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一是分区分类完善村庄规划。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即将印发《关于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序实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和新时代推进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坚持县域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科学谋划村庄布局,明确村庄建设类型,适应农村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接受,集中力量先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完善农村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物流网“五网”,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提升“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整体改善乡村生活条件。三是组织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群众性活动。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不断提升村庄基础设施管护水平。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五清理一活动”、“千村宜居计划”、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推进等四项专项活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举措,加大力度优化农村营商环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此答复函已经刘贵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