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32号建议答复函
彭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重点区县乡村振兴帮扶力度的建议》(第0932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研究,现将您提出的建议逐一回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建议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继续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并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帮扶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们从原14个扶贫开发重点区县中,选取城口、巫溪、彭水、酉阳4个县申报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根据4个县的资源禀赋、区域特色、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若干政策》,编制《重庆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同时将其余10个区县明确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并参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经验做法,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调度资源、部署工作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组织开展成效监测评价,发挥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帮扶作用,推进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措施落地,进一步完善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优惠政策清单,为“两群”区县“一县一策”量身定制发展方案和政策工具箱,推进山区库区强县富民。
二、关于“持续优化调整部分惠民政策兜底保障”的建议
强化底线意识、极限思维,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一是优化大数据监测平台,健全行业部门防返贫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二是发挥1.2万名监测信息员作用,精准识别认定监测对象,“一户一策”落实监测帮扶责任人和精准帮扶措施。三是扎实开展控辍保学,推进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农村危房应改尽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52万脱贫不稳定人口、1.7万边缘易致贫人口、0.89万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四是率先在省级层面推行商业医保资助参保,投入9000多万元,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切实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三、关于“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议
持续加大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全面提升农民素养素质,育好用好乡土人才。一是积极推进创建“六个一”干部培训体系,择优确定一批培训平台、打造一批现场教学基地、培育一支乡村振兴讲师队伍、编印一套干部培训教材、建立一个乡村振兴人才库、建立一个扁平化的服务机制。二是动态储备在村挂职本土人才1万余名、村级后备力量2万余名,选派驻乡驻村帮扶干部7415人,实行派出单位与派驻人员责任、项目、资金捆绑机制,安排1.9亿元支持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乡驻村工作队干事创业,持续优化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和服务保障机制。三是大力培育乡贤新村民,鼓励引导新乡贤返乡定居、创业养老,本土大学生、务工能人、转业军人等返乡创业,城市居民、社会企业等下乡兴业。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高质量实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脱贫地区与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提升行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三大行动”,推动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高标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