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47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林丹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引导协调和激励,促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478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范引导,统筹指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社会组织主要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其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有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组织,它们根据自身组织属性和业务范围,无论在类别、形式上,还是在行业引领与专业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促进了我市乡村振兴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登记社会组织18290家,其中社会团体8403家、社会服务机构9794家、基金会93家(其中,市级社会组织1673家、区县社会组织16617家)。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对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参与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等单位的协同联动,向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广泛宣传中央及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项目等,引导其推动会员单位利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为乡村生产发展、群众增收致富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强化党建联建。引导党建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开展消费扶贫、法律援助、支教助学、公益医疗等志愿服务活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好事。通过规范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重心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接续引导社会组织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关于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社会组织始终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挥作用为核心,以依法监管为重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一是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重庆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行动、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和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形成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共同意愿与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启动了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了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推广了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积极发挥已经成立的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已经登记成立涉及乡村振兴的协会、研究院可以加大对乡村振兴方面的关注和指导,我市目前涉及乡村振兴的协会和研究院约10家,数量和规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将建设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互联网服务平台。通过统一平台,及时发布我市两群区县乡村振兴规划、政策、项目等信息,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需对接成功率。三是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和地区将政策、资金、人才等各项资源更多用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依法领办创办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三、关于强化支持体系,规范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乡村振兴
一是健全部门高效协同配合机制。在社会组织登记、监管、执法等环节建立重要事项各部门间相互通报、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风险研判、预防、处置和舆情应对,强化日常监管和行业自律。调动各方社会组织积极性并引导其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和业务协同,助力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开展活动,发挥作用。二是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积极推动“五社联动”,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注重帮扶地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动员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引导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项目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热心乡村振兴事业的基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确保帮扶项目用得上、留得住、出成效。坚持系统谋划,推动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社会组织精准发力、协调配合,在帮扶行动中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动、功能互补。在社会组织评估、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加大有关分值比重,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三是着力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合作机制。携手完善帮扶合作机制。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山东省省级社会组织集中支持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搭建鲁渝协作交流平台,支持具有较大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山东社会组织参与定点帮扶、对口支援。鼓励、支持社会组织重点参与所在地的乡村振兴。目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等16家全国性及山东省社会组织将结对帮扶我市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的建议,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发挥好业务主管部门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配合支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动员和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
此答复函已经市乡村振兴局刘贵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