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统计时间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扶贫办综合处联系(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E幢7012办公室,邮编:401120,电话:023—67211265)。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领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强化标准引领,细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我办通过官方网站(http://fpb.cq.gov.cn/)政务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重庆扶贫”、《重庆扶贫》杂志、《扶贫专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扶贫领域相关信息。共发布信息196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73条、政务动态信息1697条、信息公开目录97条。微信公众号全年编发230多期1700余条,关注人数近2.7万,总阅读量突破26万人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未收到行政复议事项。
(一)加强平台建设。一是畅通公开机制。按照政务“五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环节,着力推进,确保落实。拟制公文时,起草人员需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不予办理发文。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各栏目,设置权责清单、机构信息、政民互动、政策公开、重大文件发布解读模块,有效提高栏目辨识度。建立健全信息采集队伍,及时有效收集本办公开信息、审核区县发布信息、转载市内外内主要媒体涉渝扶贫信息。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地方性法规1个、政府规章0个、规范性文件10个。
(二)主动公开重点政府信息。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我办人事信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及时回应涉贫热点。对社会关注的扶贫政策、对象识别、扶贫资金项目等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做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工作,对涉及扶贫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注等热点问题,做到及时解读回应。2020年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事项1722件,均已做了妥善处理。三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22件,办结率100%;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0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13件,办结率100%。实现建议提案按时接收率、按时办结率、办理满意率实现3个100%。
(三)印发扶贫领域试点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贯彻落实国扶办关于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要求,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重庆市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督促、审核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发布标准指引。明确扶贫领域公开事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促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充分保障社会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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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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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6541.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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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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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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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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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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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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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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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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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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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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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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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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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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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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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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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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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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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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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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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存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时效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等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充分认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强化公文拟制人员的“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意识。做好公开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是强化发布时间管理。第一时间发布涉及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策发布解读机制,力争文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及时回应互动,进行解读,避免负面舆情。
三是建立多平台发布共享机制。对重要信息,及时在网站、新媒体、公众号同步公开、归口管理,解决存在的多头发布、多头管理、数据打架问题。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