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乡村振兴局编制,统计时间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总体情况
本年度,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落实《条例》,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重庆乡村振兴”、《重庆乡村振兴》杂志、《乡村振兴专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涉农涉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信息。全年网站共发布信息总量66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3条、政务动态信息554条、信息公开95条。信息公开方面,发布政策文件信息15条、政策解读5条、衔接资金分配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乡村振兴”专栏发布各类信息232条。微信公众号“重庆乡村振兴”,全年共发布信息676条,新增6646用户关注,总阅读量突破22.3万人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做出答复,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本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次,已按程序答复完毕。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未收到行政复议事项。
(三)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条例》审查机制和“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结合拟文、签报发文等流程,从源头规范信息公开。对拟制的公文,从处室拟制、领导审核、发文程序明确公开要求,对不公开需说明原因,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压实各处室工作责任,定期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四)不断规范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展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进展。一是全面规范政策文件和履职依据,调整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栏目设置。与市司法局衔接,规范、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提案议案办理、年度报告、预算决算信息、政策解读、衔接资金等纳入公开目录规范管理。三是规范公开本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并保持动态更新。四是优化发布政策解读方式,更多采用图文、视频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五是开设乡村振兴栏目,设置政策要点、社会帮扶、资金项目、产业发展、培训就业、监测评估等板块。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第三方评估后网站调整、优化及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落实专项经费用于网站运维管理、政务信息公开、新媒体运营,及政策图文解读、视频发布,确保了解读质量。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处室政务公开人员公开意识、保密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压实处室责任不够,常态化及时发布信息还待加强。二是网站栏目较杂,信息发布位置不够清晰。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条例》要求,采取如下措施改进工作。一是组织各处室持续深入学习《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处理能力。二是加强网站各栏目的定期扫描,建立定期提醒机制,确保各处室及时发布信息。三是对基层政务公开、重大民生信息、乡村振兴等栏目进行优化整合,使各类信息的发布位置更精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fpb.cq.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二)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重庆市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E幢7005办公室,邮编:401120,电话:023—67161561)。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