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乡村振兴专报〔2024〕5期 重庆彭水:探索建立“四分四定”工作机制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彭水自治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探索建立“四分四定”工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输血”式发展向“造血”式发展转变,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一、分村定类,细化目标任务。一是量身定目标。建立完善工作体系,盯紧全年目标,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按照各村(社区)上一年度经营性收入情况,对全县290个涉农村(社区)分类明确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优化工作方法,确保过程可操作、目标可实现。二是责任促动力。县级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全县创先争优赛马比拼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镇村责任,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不达标的进行问责,逐步形成在追赶中发展、在跨越中领先的浓厚氛围,确保每个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
二、分类定策,明确发展方向。一是一类一策帮扶。根据各村(社区)目标分类,采取“四类定向”指导帮扶原则,按照“好的引领、中等拓展、一般带动、交叉扶持”,因村匹配更加契合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工作重点,力争做到精准滴灌。二是促帮促带帮扶。建立“先富帮后富,强村带弱村”的帮带机制,明确每年由集体经济发展强的村(社区),结对帮扶弱的村(社区),帮助拓宽发展思路和致富渠道,推动各类村集体经济全面向好发展。三是精准精细帮扶。成立帮扶指导组,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指导;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夯实发展根基;举办项目村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提升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绩效,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2023年,对“较好”类的符合条件的21个村优先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扶持范围,每村获得70万元扶持资金;对“较差”类的符合条件的16个村优先纳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获得项目支持资金共910万元。
三、分产定效,发挥重要作用。一是特色赋能促发展。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立足自身特色产业发展状况,确定本地年度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绩效,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支持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中介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稳健经营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多方联营谋跨越。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股联营,以投资、参股等方式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法人等,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功能。积极探索“村村联合”、“村企联合”、跨县域“飞地”发展等多种模式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和服务带动能力。
四、分年定收,促进集体增收。一是明确长远规划。坚持短期目标与长期规划一体谋划、一致达成,结合县情实际,分年制定涉农村(社区)2023年、2025年和2027年阶段性发展目标,确保2023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50%以上的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7年,10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10%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二是实现集体增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农村市场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方式,让农民分享更多农业经营收益。2023年,全县涉农村(社区)中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全部清零;290个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8508.98万元,村均收入29.34万元;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1927.22万元,村均收益6.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