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标准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
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四个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后,重庆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标准推动四个县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统领”机制,“高层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一把手“亲自挂帅”。建立市领导亲自联系机制,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别定点联系四个县,家军书记、衡华市长亲自挂帅,同时安排全市帮扶能力最强的帮扶集团与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开展结对帮扶并派驻驻乡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组,集中优势力量、优势资源予以重点支持,构建“市领导+市级帮扶集团+协同区县+驻乡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组”的重点帮扶矩阵,建立起“上下贯通、部门协同、职责清晰、一抓到底”的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市级部门“倾力支持”。建立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乡村振兴局双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究,调度本行业政策落实、项目实施等情况。市级帮扶集团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赴联系县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工作,每半年向联系市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县级“主责主抓”。四个县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统揽,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每季度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瞄准“统揽”定位,“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按照“围绕要求确定目标、围绕目标确定指标、围绕指标制定措施、围绕工作明确职责、围绕结果开展监测”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统揽,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县域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提出“两高于、一底线,两缩小、一消除”的总体目标和“成果巩固、补齐短板、经济发展”3大类、28项具体指标,力争用五年时间,全面补齐四个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突出短板。今年一季度4个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3.12亿元,同比增长1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6亿元,同比增长56.2%;四个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市全体居民收入增速。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根据四个县资源禀赋、区域特色、发展需求,量身定制“一县一策”,涉及7个方面213条帮扶政策。
财政政策方面,今年一季度已安排支持4个县财政衔接资金19.12亿元;金融方面,4个县今年一季度末各项贷款余额931.94万元,同比增长9.05%;土地政策方面,每年为每个县安排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在帮扶方面,今年已到位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达2.45亿元。三是强化项目支持。按照短中长结合原则,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屏障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公共服务、资源要素保障”等6个方面166个重点项目,截至一季度末已完成项目16个,其余项目正有力有序推进。产业发展方面,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8家,积极打造“酉阳800” 、城口“大巴山硒谷”等区域公用品牌,获得“三品一标一名牌”200余个。就业帮扶方面,开发公益性岗位3.5万个,脱贫人口外出务工16万余人,76家就业帮扶车间正常运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771人。乡村建设方面,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10户,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100%,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9个。
三、落实“统筹”责任,“高强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围绕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成果巩固提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等方面,建立市、县两级动态工作台账,每季度对4个县有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补短板促振兴项目等情况。二是建立动态调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督促指导4个重点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同时,定点联系市领导深入重点帮扶县开展实地调研,专题研究重点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权责匹配、各有侧重”原则,每年度对重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补短板促振兴项目情况进行评价,并将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结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按照国家要求,对监测评价结果好的重点帮扶县安排资金进行奖励。
我市始终把重点帮扶县工作作为“十四五”期间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