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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政策文件摘录——职业技能提升

日期:2022-12-23

1.精准实施技能提升。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继续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支持脱贫区县(自治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

2.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定期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

3.开发一批特色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支持重点帮扶区县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和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每个重点帮扶区县至少实施2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每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都有各具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或特色工种。《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渝人社〔2021279号)

4.开展一批优质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期间,重点帮扶区县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渝人社〔2021279号)

5.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委托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针对性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项目实训、以工代训等,帮助参与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对于项目实施方不具备培训能力或培训条件的,当地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上岗培训。《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

6.加大技能培训。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引导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技能水平。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鼓励有创业需求的返乡人员积极参加创业培训。鼓励企业根据农民工和脱贫人口意愿,组织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安全环保、健康卫生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线上线下”联合培训模式。《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07号)

7.以培养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兴业的农村技能人才为重点,建设“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191号)

8.各相关区县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市级相关规定,详细核算每个专业的食宿、耗材、管理、师资、保险、交通、服装、技能考核等成本费用,确定本区县开展相关专业培训补助标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3号)

9.参加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学员,由学员所在区县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发放误工补贴补助到人(按实际考勤结算),资金由市切块到区县的衔接资金计划中列支。《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3号)

10.“本土人才”名称更改为“本土实用人才”,培训对象为:有创业愿望、能够回乡发展种养业、从事教育、医疗卫生、餐饮等服务领域的所有乡村村民,均可自愿参加“本土实用人才”培训。

11.围绕我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和“一区两群”对口协作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劳动力资源配置协同。对参加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乡村振兴部门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享受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或误工补贴。《关于印发<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51号)

12.持续提升技能。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等机制,助力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开发打造一批就业创业指导培训课程。支持职业院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持续提升雨露计划学生技能水平。《关于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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