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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露计划》政策要点

日期:2023-09-28

1.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坚持就业导向,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脱贫地区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开发课程。深化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较多的县(市、区)为重点,鼓励东部发达地区的职业院校结对帮扶中西部省份的职业院校,提升中西部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关于印发 <“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

2.依托教育部门和学校,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做到应学尽学。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关于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65号)

3.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关于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65号)

4.凝聚社会合力,坚持就业导向,依托网络或实体服务平台,建立职业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合作模式。共同推动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关于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65号)

5.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鼓励主城区及渝西地区职业院校结对帮扶渝东南、渝东北地区职业院校,提升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畅通"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关于印发<重庆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65号)

6.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

7.鼓励重点帮扶区县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脱贫人口和帮扶家庭子女及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读技工院校,落实好技工教育各项资助政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帮扶家庭子女就读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各技工院校对帮扶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通知》(渝人社〔2021279号)

8.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春潮行动”,扩大脱贫家庭“两后生”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提升脱贫地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支持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加快线上线下实训模式建设,依托18个市级示范培训基地校,每年培训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5000。《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9号)

9.持续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深化落实脱贫户新成长劳动力就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费减免、助学补助等政策,着力提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率。《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巩固专发〔20225号)

10.对低收入脱贫人口中的新入学大学生(“雨露计划”新入学大学生按原渠道资助),在落实普惠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入学当年按每生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专项助学资助。《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巩固专发〔20225号)

11.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定期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就业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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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