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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政策要点

日期:2024-01-05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12023年在脱贫区县延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2024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原则上,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各项中央和市级财政涉农资金分别用于试点区县的资金总体增幅不低于每项资金的平均增幅,或确保当年安排试点区县的资金平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区县的平均投入规模。《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2.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域调剂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支持,过渡期内,为每个区县每年安排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跟踪对接,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3.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区县或者周边区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录(招聘)。乡镇机关每年拿出10%左右的录用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本区县工作满2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业编制人员、入伍地或退伍地为本区县的退役士兵。《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4.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实施、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实施社会领域有关工程中予以倾斜支持。优先安排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规划布局能源资源开发、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5.加大生态帮扶支持力度。在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稳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生态护林员队伍,支持生态产业发展。《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6.加大社会帮扶支持力度。深化开展“一区两群”协作发展,确保主城协同区对“两群”重点帮扶区县的财政资金帮扶量不减。加大市级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对口帮扶力度。引导和鼓励山东省等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大产业协作倾斜支持力度。鼓励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结对帮扶,将履行帮扶责任、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公司年度分类评价依据。《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7.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教育保障方面,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运用重庆市控辍保学信息平台,加强对控辍保学数据动态监测,防止失学辍学。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并予以倾斜支持。医疗服务和保障方面,卫生健康领域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政策、资金和项目予以倾斜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在每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选择一所县级医院开展针对性帮扶。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每年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情况调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中央和市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予以倾斜支持。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加大对农村供水保障的支持力度,在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管护经费予以倾斜支持,确保管护资金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8.加强产业帮扶。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予以倾斜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在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方面予以倾斜。优先支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按照国家认证减免优惠政策对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实行费用减免,倾斜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探索试行农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新机制,推动完善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倾斜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9.加强就业帮扶。在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引导各区县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质量有实效的劳务品牌,并给予一定奖补。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公益岗位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延长安置期限,重新计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促进符合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10.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支持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在救援队伍建设、冬春救助资金、应急管理信息化、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优先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的实施方案》(渝乡振发〔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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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