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要点(一)
1.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类精准及时实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强化保障性兜底帮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2.提升粮食和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3005万亩、1081万吨以上,生猪出栏量达到1600万头以上,蔬菜产量保持在1900万吨以上。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3.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培育壮大柑橘(柠檬)、榨菜、中药材等产业集群,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强化农业“三品”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打造“巴味渝珍”和“三峡”品牌。推动农业“接二连三”,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450亿元,做靓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4.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荣昌猪、大足黑山羊、城口山地鸡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展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推进柑橘、脆李、青花椒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创新。加强制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南繁基地和种业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建设长江上游种质创制大科学装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5.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千年良田”建设工程。成片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6.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强化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基地平台,打造畜牧科技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丘陵山区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到2025年全部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7.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县。深入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程。《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8.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上规上云上市。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9.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完善村庄规划,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引导好乡村风貌。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
1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推进“千村宜居”计划。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