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历史专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综合业务

巫溪县均衡扶贫资源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工作

日期:2017-05-04

一是落实资金2100万元,为157个非贫困村(社区)44510名贫困人口,连续三年购买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农房保险等,为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二是落实特色效益农业资金2775万元,争取市扶贫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非贫困村发展“一村一业”支柱产业。

三是落实专项扶贫资金5165万元,重点用于两轮整村推进均未覆盖的26个非贫困村和贫困程度较深的71非贫困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从市国资委帮扶资金中划拨3000万元,专项用于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抢抓撤并村硬化公路贷款机遇,优先实施157个非贫困村通社公路硬化问题,今年启动实施360公里。

六是积极与农发行合作,通过贷款方式,对157个非贫困村和未覆盖的25个贫困村分别建设1座35KW集体光伏电站,破解村级集体经济“空壳”问题。

通过各项有效过硬措施,全县实现非贫困村脱贫人口达3.9万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