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四方协同”强监管,确保衔接资金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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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四方协同”强监管,确保衔接资金落地见效
巫山县通过建立县级考核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三方专业监管、强化民主监督等“四方协同”监管机制,确保衔接资金用好用实,落地见效。
一是县级牵头,加强平时考核监管。围绕资金管理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巫山县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通过赛马比拼、专项暗访督查等,逗硬考核,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推动落实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制发《巫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让资金监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部门会商会审机制,指导做好提升项目质量、完善档案资料、落实问题整改等。三是聘请跟审,强化三方专业监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衔接资金工程类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跟踪项目质量、绩效实现情况等。四是自觉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建立网站、镇村公示牌等多级公示制度,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和12345电话接访,通过不定期开展村民小组会,院坝讨论会,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落实群众监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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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