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热点专题>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 人才振兴

我市启动2026年度“头雁”项目培训:六大领域培育300名“头雁”,配套“头雁贷”最高50万元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6-04-07
字体:

4月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近日我市启动2026年度“头雁”项目培训,计划培育30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一步壮大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头雁”队伍。

今年“头雁”项目共设置6个专业班,每班50人,分别由华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三所高校承担培育任务。

其中,华南农业大学负责农业青年企业家1班(市场拓展与品牌运营方向)和2班(村庄经营方向);

四川农业大学负责3班(社会化服务“田管家”方向)和4班(“农业+”方向);

西南大学负责5班(种业方向)和6班(畜产品加工方向)。

培育对象原则上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80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23年以来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同时,已派员参加过2022—2025年“头雁”培育的企业、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被列入社会信用“严重”失信类的人员等不得申报。

在培育模式上,项目继续采用“5个一”模式,即累计一个月集中训练、一系列考察互访、一组导师帮扶指导、一学期线上拓展学习、一体化知识和能力水平评价与激励,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其中,集中培训实行模块化课程设计,专业技能课不少于140学时;每位学员还将接受首席导师、综合导师和专业导师的“2+1+N”跟踪指导服务,并完成不少于15天的“总经理岗位”顶岗锻炼。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项目强化了金融赋能。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农担集团开发了“头雁贷”普惠金融产品,对取得初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头雁”提供纯信用经营贷款30万元,取得中级资格的可获50万元贷款,市财政补助50%的基准利率,免收担保费。

此外,培育结束后,考评合格的学员将获得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结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职业资质评价的学员,还可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自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一部署,接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目前已累计培育“头雁”1500人,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记者 赵伟平)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