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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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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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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身体健康为从生产源头抓好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强化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通知明确,要聚焦五个重点,全力抓好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

动态建立直供学校农产品种植养殖主体名录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直供学校主体名录同步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根据名录筛选较好的生产主体,建立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并在开学前15天将名录及联系人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不得将检测出禁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或采用大肥大药传统高风险种养方式的生产主体列为直供生产基地。

持续加强直供学校生产主体用药指导

聚焦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直供学校农产品重点品种,结合产业特点与生产模式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推广绿色健康模式。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学期要对直供主体全覆盖培训至少1次,将违法违规行为后果传达到位,提升直供主体法律意识和农产品安全质量常识。鼓励因地制宜在直供基地安装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施肥、投喂、用药行为,产品收获、速测把关情况等。

及时开展直供学校农产品抽样监测

坚决杜绝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加大直供主体监督抽查力度,抽检不合格的,从快从严处罚。落实批批速测要求,做好相应记录,供应学校的每一批都要进行酶抑制法和胶体金双速测,既测禁用药,也测常规药,速测合格后方能供应,对不合格产品,列入本年度市(县)级的监督抽查或风险检测名单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仍不合格的要严格执法办案。

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

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主体应主动对直供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学校主动收取并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留档保存至少两年。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要强化督促指导。

健全长效协同配合管理机制

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共同研究解决辖区内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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