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热点专题>乡村振兴>政策文件 > 市级部门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日期:2022-01-06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2021年第2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第二节 合理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

第三节 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

第四节 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五节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六节 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养护与修复

第七节 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

第八节 加强农业环保科技创新

第九节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协作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

第二节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第三节 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工程

第四节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

第五节 渔业资源养护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工程

第六节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第七节 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

第八节 农业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第九节 农业环保科技创新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领导责任

第二节 加强政策落地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节 加强科技支撑

第五节 强化监督考核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依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化肥减量增效显著。深入推进化肥减量使用,全市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2016-2019年化肥使用量平均年降幅1.7%,2020年全市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3%。重点围绕化肥用量较高的蔬菜、柑橘等经济作物,建立规模种植主体减量清单,大力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肥料深施等化肥减量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带动推广面积5000万亩以上。实施减量示范项目,优化肥料使用结构。加强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引导区县与合作企业共建示范片和配方肥营销网络。

农药减量成绩突出。推进农药减量使用,全市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2016-2019年农药使用量平均年降幅2.3%。大力推广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以及添加减量助剂和使用高效药械等减量措施及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适时防治、对症用药、使用低风险及低用量农药、添加减量助剂和使用高效药械。在水稻、马铃薯、柑橘等作物上优化集成了一批适合的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和模式。2020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6%,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87%,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2.81%。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突出。优化调整养殖区域布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38个涉农区县调减禁养区2158平方公里。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了24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各畜牧大县均编制了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成功探索并推广应用了“水泡粪生产有机肥”“沼气工程生产固态液态有机肥”“异位发酵床零排放生产有机肥”“粪便垫料回用生产有机肥”“固体粪便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污水达标排放”“固体粪便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污水生产液态有机肥”等6种粪污处理技术模式,以及“养殖户+种植户”“养殖场+肥料厂+种植户”“养殖场+肥料厂+农业企业”“养殖场+肥料厂+专业合作社”等4种有机肥利用方式。启动了涪陵、梁平、巫山、合川、璧山、南川、开州等7个农业农村部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形成了种养轮作-原位消纳循环模式、畜禽养殖-有机肥加工-有机果蔬种植、种养废弃物集中处理-分区利用循环模式、区域种养大循环模式、蛋鸡—有机肥—生态种植(玉米、水稻、水果、蔬菜等)种养废弃物集中处理-分区利用模式、蔬菜产业废弃物“菜(粪)-虫-肥(饲料)”、“猪-沼-肥-花果/稻鳅-休闲农业”三产融合模式、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四位一体”种养循环模式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以来,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建成垫江、大足、江津、丰都、南川等5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县,在11个区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重点区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基本形成以农用为主体的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新格局,且逐步向高值化利用产业化模式发展。2020年,全市秸秆肥料化利用达到493.81万吨,占综合利用的69.89%;燃料化利用达到128.43万吨,占18.18%;饲料化利用达到77.64万吨,占10.99%;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分别为2.55万吨和4.16万吨,分别占0.36%、0.59%;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298家,年利用秸秆15.69万吨。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96%,较2015年提高近9个百分点。全市38个涉农区县(含万盛经开区),其中37个区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2个区县达到90%以上,全市以用促禁起到较好效果,基本杜绝了重点区域成片成规模焚烧秸秆的现象,全市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数显著下降。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印发了《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16个区县出台了管理办法。开发了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目前全市建成区县农膜贮运中心39个,场镇回收网站(点)1140个,村级(社区)回收网点1687个,实现了回收网点覆盖全市所有涉农乡镇,主城中心区村级回收网点覆盖85%的涉农行政村,分拣贮运中心覆盖所有区县。全市共有39家废弃农膜回收企业和16家加工企业,初步形成“村、乡镇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处置”的回收利用体系。在15个区县开展加厚和全物降解地膜推广示范,示范面积达到12000亩。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7.67%。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编制了《重庆市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2016-2025年)》,将三峡库区17个区县及全市生猪养殖大县纳入规划中。在武隆、万州、江津等区县建设了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12个,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工程,有效推动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了农田沟渠设施建设,提升了农田灌溉和排涝能力,提高了水土保护和农田综合生产力,探索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流域生态环境和水体质量明显改善。

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累计建设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23个、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878个。开展了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新型经营主体环境影响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等工作。在江津、南川、璧山选取特定污染地块开展的治理与修复技术试验,筛选出区域性轻中度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和安全利用技术措施7种。

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编制了《2020年重庆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手册》,实施了重金属低积累农作物品种筛选,建立了受污染耕地防治工作台账,开展了工作督导和技术服务,实现了任务区域品种替代、水分调控、土壤调理、叶面阻控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覆盖率100%,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落实率100%,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目标任务。

渔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完成了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强化“三区”管理,大力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全市年均推广池塘“一改五化”生态集成技术30万亩以上,亩纯收益3000元以上,示范区节水减排60%以上,减少氮、磷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60%以上。建成10余个规模50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实现“一田两用、一水双收”,亩均产值达2000元以上。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普查全市水产养殖场,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排放量统计调查,初步摸清我市水产养殖污染现状。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印发《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操作指南》,严禁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河湖库,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循环利用。大力开展尾水治理试验示范,并选择7个区县开展池塘养殖尾水监测,尾水治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农业生物资源养护成效显著。开展了增殖放流、禁渔、涉渔环境影响评价等护渔措施,渔业资源养护取得明显成效。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完善了保护区设施建设及联合巡护执法机制,年均放流鱼类等水生动物3000万尾以上。开展涉保护区水生生物专题影响评价,配合林业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持续强化渔政执法,扶持重点水域退捕上岸,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勘界矢量图绘制工作完成,渔业资源有效保护,生态修复效果明显。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对黔江、江津、开州、云阳、石柱、酉阳原生境保护区进行维护管理。加强了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综合防治,重点开展了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福寿螺等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防除工作,防除率达65%以上。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机遇。十四五”期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加快补齐乡村振兴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短板的重要时期,是我国农业进入绿色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等规划顺利实施,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增长动力加快转换,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明了方向。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以及《“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农规发〔2021〕8号),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农计发〔2018〕23号)强调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支持长江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和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路子。同时,碳达峰、碳中和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等,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农业科技支撑坚实有力。科技创新是破解环境污染和资源约束的关键。传统农业技术精华广泛传承,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和先进装备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数字农业等技术模式不断集成创新,为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了不竭动力。同时,已经发布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2018—2030年)》,推进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技术需求对接,促进产业与环境科技问题一体化解决。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做法,创新并发布了一批重大引领性农业农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技术,推介了一批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环保的主推技术,为加快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可借鉴、可推广的路径。

区域战略地位不断提升。我市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为我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强劲动力,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的布局建设,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

同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系列挑战。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我市处于长江上游生态敏感区,以山地和丘陵为主,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人多地少。农用地污染时有发生,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不合理使用、畜禽粪污未有效处置、秸秆田间焚烧、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等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而农业绿色发展需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高基数上稳定粮食生产的难度越来越大,保障安全农产品充分供给压力较大。

发展基础仍然薄弱。我市集大山区、大库区、大城市与大农村于一体,目前仍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农村发展基础仍较薄弱,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本较高,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亟需补齐。

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我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数据掌握不够全面;畜禽粪肥利用相关激励机制、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农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机制不完善。同时,针对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尚未形成合力,农业环境管理缺乏系统性,监测、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产学研推整合力度不够,农业环保科技创新研发支持力度不大,区县、乡镇农业环保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服务人才缺乏。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立足于全市资源环境基准,尊重农业发展规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强化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和政府监管,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业生态产品。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科学布局,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融入农业产业发展全过程,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融合,加快区域性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形成农业内部相关产业上下游配套,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综合利用,突出实效。以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方向,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实现就近就地处理利用;根据不同废弃物特性和当地的资源条件,合理选择处理利用技术和工程措施,突出实效。

完善机制、改革创新。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培育资源和环境保护新动能。

政策引导,多方参与。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强化公益类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强化经营类设施企业投入主体责任,通过财政引导投入带动业主参与的积极性。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药化肥进一步减量增效,农业面源污染风险进一步降低,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模式更加优化。到2035年,基本形成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产品优质安全、生态系统稳定的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农药化肥进一步减量增效。完善科学施肥技术模式、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化肥农药使用总量5年期间下降1%,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更高水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

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产地环境更加安全。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治理,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

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模式得到全面推广。构建形成与乡村产业紧密结合的农业绿色循环技术体系,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农业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促进区域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实现“零排放”和“全消纳”。

农业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重要渔业水生生物资源、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主要农业外来入侵生物得到有效遏制。

农业环境监测体系更加完善。构建形成系统完善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网络,农业环境监测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表1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实际值

2025年目标值

备注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40.3%

达到43%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40.6%

达到43%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42.81%

45%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

40.87%

稳定在40%以上

预期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0%

稳定在80%以上

约束性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88.96%

稳定在90%以上

约束性

农膜回收率

87.67%

稳定在90%以上

约束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3%以上

稳定在93%以上

约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按照“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及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布局,强化农业资源环境管控,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巩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三区”划分成果,严格“三区”管理,优化养殖产业布局,全面禁止在三峡库区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严格保护渔业生产空间。健全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完善生态环保督查常态化机制。

推动农业种养殖等产业之间协调发展,探索不同区域、不同农业产业的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多种模式。坚持“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发展策略,结合粮食、蔬菜、经果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养殖规模与消纳地配套发展,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内部循环链条,形成畜禽养殖粪污就地消纳、种养殖产业循环发展的良好格局。

开展生态农场评价与生态补偿试点。配合农业农村部,优先选择适当主体与规模的农场,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程序,开展生态农场评价,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第二节 合理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

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太阳能、秸秆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或炭化、沼气等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沼气安全生产和利用管理,以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现存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节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以单位面积用量高的地区、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施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持续加大化肥减量宣传培训,以果菜茶生产(示范)基地和优势(产)区为重点,开展有机肥示范推广。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

第四节 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养殖污染源头控制,大力发展绿色畜禽养殖。推动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栏舍生态化自动化改造,推广应用节水控污设备工艺,实现养殖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量,建设必要的末端无害化处理利用设备设施,夯实全量化利用基础。强力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以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积极推行水泡粪、异位发酵床、生物有机肥为重点的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粪尿全混、就地腐熟、就地贮存、机械作业、就近还田”,改进积肥方式、缩短工艺链条、减少处理环节、简化操作流程、实行机械作业,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粪肥还田难度。规模养殖场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土地消纳能力,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周边土地消纳量不足的,要对固液分离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培育粪肥处理利用经纪人队伍,提高粪肥商品化水平,通过市场化手段和经济机制促进粪肥合理利用和消纳。加强科研院所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技术支撑服务,建立畜禽粪污科学安全高效还田技术指导团队,加强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指导,探索开展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对地力改善效果监测评价工作,探索开展施用粪肥对种植产品质量提升效果评估。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加强养殖污染管理。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绩效评估,强化考评结果应用,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运行管理,搭建市、县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信息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动秸秆就地就近高值化综合利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有机结合。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支持粮油主产区采用秸秆直接还田、腐熟还田、秸秆有机肥、秸秆养畜等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服务,培育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及秸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化收储运及处理利用业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考核,探索形成长效机制,落实秸秆补贴政策,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稳定在90%以上。

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坚持源头控制、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综合施策,配合供销合作部门不断完善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实施“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大农用地膜新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全面推广使用0.01mm以上的加厚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机制,推进减量替代。合理应用地膜覆盖技术,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开展加厚和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应用,推广适时揭膜、机械拾膜等科学使用农膜技术,从源头上保障地膜减量和可回收利用。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评价主要农区的地膜污染程度。加强农用化学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以及农膜等农资市场监管,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

第五节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相关行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同时谨防生产过程中带来二次污染。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因地制宜实施低积累品种替代、土壤酸度调节、水肥调控等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管控措施。到2025年,安全利用类耕地基本实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类耕地得到全面管控。

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立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充分运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日常监测成果,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运行机制,以集中连片污染耕地为重点区域,以水稻、玉米、蔬菜等大宗农产品产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为核心目标,因地制宜落实石灰调节、优化施肥、调整品种、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技术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取得实效。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攻关。优化要素配置,激发创新活力,整合院校、科研单位、推广机构、社会力量等社会资源共同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攻关,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专家+育种专家+栽培专家”联合创新体系,推进多领域知识和技术的集成运用;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在主要涉农区县和重点产粮大县,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科技攻关,探索和优化符合当地特点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和治理修复路线,总结形成节本高效的适用性污染治理和安全利用技术模式。

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市控点和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通过例行、重点和长期的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等方式,掌握全市重点区县、主要粮食产区和特色作物产区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安全状况,为科学保护和使用农用地土壤提供指导。

第六节 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养护与修复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积极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博物馆建设,加强水域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渔业资源及环保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重庆境内长江干支流鱼类资源现状调查,收集保存地方重要经济鱼类种质,结合长江上游种质资源库与工程化种质创制大科学装置建设,建立渔业资源数据库;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涉渔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执行生态补偿、水域生态修复等措施,强化重点水域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实施受损生境修复和人工生境替代工程建设。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建立健全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开展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和禁捕效果评估。

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强化“三区”管理,培育绿色种养循环体系,研发推广循环高效、立体综合种养等节能减排养殖技术,深入探索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提升水产养殖精准化、机械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养殖水体自净能力及养殖尾水的资源化利用。开展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改进和优化相关装备和生态净化池、人工湿地等尾水生态处理技术,严禁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河湖库。加强浮床(板)、贝壳、网衣、浮球等养殖生产副产物、废弃物以及淘汰渔业机械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以渔控草、以渔抑藻等净水模式,推广新型环保材料设施设备,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第七节 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

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持续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系统调查,完善全市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数据库。加强国家级原生境保护区管护工作,确保保护区正常运行及农业野生植物的正常生长与繁衍。对新发现的濒危珍稀农业野生物种,优先实施原生境保护,积极申报原生境保护区建设。

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治意识。开展外来入侵生物全面普查和综合防控,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生物为防治对象,建立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响应制度。探索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技术体系,建设综合防治和利用示范基地、外来入侵生物天敌繁育基地,推广生物防治、人工和机械防治、化学防治等防治技术,有效遏制重大外来入侵生物的扩散和蔓延。

第八节 加强农业环保科技创新

针对重庆地区丘陵山地特点,围绕水肥高效利用、农业绿色投入品研发与替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农业、渔业资源环境、业态融合、农业固碳减排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设备、产品、模式,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供给适配性。加强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力度,深化对外尤其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设施装备、优良种质资源引进,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与集成示范,促进产学研推协同创新,为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九节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协作

加强川渝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共同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共同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污、废旧农膜等资源化处理与利用;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农业绿色技术及产品的联合开发与示范应用;加强耕地土壤污染协同治理,以沿江受污染耕地为重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深化川渝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与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治;制订统一的农业环保标准与技术规范,逐步推进川渝两地地方农业环保标准统一;促进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加强技术交流,联合打造成渝地区农业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为川渝两地农业环保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防治措施等提供决策支撑。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

支持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在非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总结推广种养循环技术模式,构建市场运行机制,带动县域粪肥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支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

专栏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

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项目:在非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

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酉阳县、长寿区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二节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大力推广秸秆用量大、技术成熟和附加值高的综合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地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在全市各区县全面开展秸秆粉碎还田利用工程,重点在以水稻、玉米、油菜等粮油主产区,布局建设秸秆还田示范点(示范片)和有机肥生产工程,建设秸秆还田示范乡镇。在具备条件的区县,集中收储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原料进行有机肥生产,达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态环保的目的。选择在草食性牲畜集中养殖区或结合大型养殖场建设饲料化利用工程。结合食用菌产业发展,在各区县建设食用菌和基质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建立秸秆食用菌产业发展示范区。探索建设秸秆能源化示范工程。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将农机购置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扶持措施与秸秆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做大做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平台。

专栏2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秸秆还田沃土工程:全市建设水稻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示范基地5个以上,全市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10万亩以上,推广秸秆覆盖还田5万亩以上,秸秆腐熟还田2万亩以上,推广果园树盘秸秆覆盖5000亩以上。

秸秆有机肥增效工程:建成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厂10个,在畜牧大县推广一批以秸秆为垫料的异位发酵床试点。

秸秆固化成型拓展工程:重点在江津区、潼南区等规模化花椒生产基地以及黔江、武隆等蚕桑基地建成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5个。

秸秆基料化栽培工程:结合食用菌等产业发展,重点在永川、万盛等食用菌生产基地全市建成食用菌栽培和基料生产示范基地5个。

秸秆饲料化提质工程:重点在大足区、合川区、丰都县、城口县等草食牲畜发展较多的区县推广秸秆青贮技术,建设秸秆青贮饲料示范基地10个。

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工程:建成50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的村级秸秆收运组织,建成50个专业化合作社收运服务组织、秸秆经纪人队伍。加强秸秆经纪人培训和发展,培育和发展和秸秆收运经纪人500人。

第三节 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农膜回收网络,配合供销合作部门不断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构建“区县贮运中心—乡镇级回收网点—村级回收网点”三级回收利用体系,全市村级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40%。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调查与监测。在全市粮油、蔬菜主产区县开展加厚和可降低地膜试验示范,推进减量替代。

专栏3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

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建立村级回收网点2600个。

农田地膜残留调查与监测项目:根据重庆市经济作物地理分布状况以及覆膜作物种类类别,开展农田地膜残留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重庆市主要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地膜残留动态变化趋势,提出作物地膜残留系数,明确覆膜年限、覆膜方式、交通条件等因素对地膜残留污染的影响,评价主要农区的地膜污染程度。

加厚和可降低地膜试验示范项目:在全市粮油、蔬菜主产区县试验示范0.01mm以上的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适合的农膜技术。

第四节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

构建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全面掌握重点区县、主要粮食产区和特色作物产区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安全状况。选择典型区县开展耕地污染治理技术应用试点,集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模式;同时,以水稻、玉米、蔬菜等大宗农产品产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为目标,选择集中连片污染耕地,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示范片,因地制宜示范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加强技术应用和示范。

专栏4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与评估项目:开展国控点、市控点例行监测,对重点地区实施加密协同监测,建设长期监测数据库,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

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和安全利用技术试点试验项目:基于全市农业产业布局与土壤污染特征信息,每年选择1~2个典型受污染耕地作为试点,开展安全利用模式探索。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示范片区建设项目:依据全市土壤污染类型和程度,每年建设市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1-2个,面积3000-5000亩;各区县统筹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片若干,面积不低于本区县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10%,集中展示和宣传污染耕地治理和安全利用技术。

第五节 渔业资源养护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工程

开展养殖尾水监测和养殖场全面普查,加强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多级沉淀池、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等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示范与推广,建设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开展重庆市鱼类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开展鱼类产卵场保护,构建基于GIS系统的重要生境网络图。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博物馆,以通过鱼类生物学介绍、标本及活体展示、资源及生态系统大数据及智慧化展示系统展示以及水族造景、工艺品制作、大型学术会议等宣传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及珍稀鱼类保护知识,最大限度普及鱼类保护知识及鱼类保护影响。

专栏5 渔业资源养护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在渔业主产区县建设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市级示范点50个,市级监测点50个;区县级示范点200个,区县级监测点200个,累计示范面积15000亩以上,推动渔业节水和养殖废弃营养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重庆市鱼类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调查项目: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重庆市鱼类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调查,全市主要江河鱼类资源及生物多样性野外调查,完成长江十年禁渔效果评价。启动重要经济鱼类地方种质的收集保存工作,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

鱼类产卵场保护项目:在摸清鱼类产卵场的基础上,构建基于GIS系统的重要生境网络图,建设电子围栏及监控系统38套180处。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博物馆建设项目: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博物馆1万m2。

第六节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选择长江沿线及重要支流的农业区域,针对区域内存在的农田污染、养殖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以地定养、种养结合、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生态净化、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县为单位,建设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恢复农田生态系统,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探索高效治理模式。

专栏6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选择长江沿线及重要支流的农业区域,以县为单位,每年建设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1-2个。

第七节 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

持续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系统调查工作,建立完善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数据库。加强现有国家级原生境保护区管护,并积极申报建设新的原生境保护区,建立野生植物异位鉴定和异位保存基地。开展全市外来入侵生物现状普查、定位监测和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预警监测、风险评估和应急反应制度,对造成重大危害的外来入侵生物开展集中灭除。

专栏7 农业生物资源保护项目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系统调查项目:持续开展系统调查,补充完善全市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数据库。

国家级原生境保护区管护项目:在黔江、江津、开州、云阳、石柱、酉阳等6个国家级原生境保护区加强管护,确保保护区正常运行及农业野生植物的正常生长与繁衍。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选取我市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富集、具备开展原生境保护的有关地点,积极申报,争取建立1-2处原生境保护区。

外来入侵生物普查: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统性、全面性外来入侵生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外来入侵生物入侵现状,逐步充实完善重庆市农业资源保护信息数据库,为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夯实基础。

外来入侵生物省控点监测项目:选择典型地区设立入侵生物定位监测点,及时掌控入侵发生及扩散情况,按照相关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

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在外来入侵生物发生较为密集和严重的区域,建设10个左右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防控示范。

第八节 农业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农业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农业环境预警监测水平和风险监控能力。结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各项重点工程,开展调查和监测、汇聚相关数据资源,建立农业环保监测体系数据库平台,提高农业环保监测的规范化、数据化、信息化水平。

专栏8 农业环保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农业环保监测体系平台建设项目:建立农业环保监测体系数据库平台1个。

市级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市级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和仪器设备更新,提高数据化监测管理能力。

第九节 农业环保科技创新工程

整合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开展农业环保科研基础数据的监测与分析;开展农业环保科技攻关,重点研发与集成一批适合丘陵山地的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等技术、设备、产品、标准规范、模式等,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水肥一体化、秸秆“五化”高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治理、水生生态保护修复、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业固碳减排等,并进行试点示范推广。

专栏9 农业环保科技创新项目

农业环保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农业环保科研基础数据的监测与分析;针对丘陵山地特点,围绕水肥高效利用、农业绿色投入品研发与替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农业、渔业资源环境、业态融合、农业固碳减排等方面,重点研发与集成一批适合的技术、设备、产品、标准规范、模式等,并进行试点示范推广与培训。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领导责任

切实提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保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深刻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农业农村领域的落地见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加快农业生态环保工作作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立足职责,牢固树立“三化”意识(即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落实环保“三个必须”,主动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加强政策落地

严格落实农业农村环保工作相关扶持政策,如人才、税收、补助、激励机制、奖惩机制等。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等。完善耕地、森林、湿地、水生生物等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健全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等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耕地重金属污染、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治理的长效支持政策。将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有种养结合相关内容的农业产业项目,将农业环保设施纳入农业产业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农业环保相关设施与产业发展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农业环保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形成长效投资机制;对经营性项目,通过财政引导社会投资,充分调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培育市场化主体,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加大区(县)财政的引导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的实施,探索建立集中处理、可持续经营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第四节 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支撑,在水肥高效利用、化肥农药减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等方面推动协同攻关。整合技术力量,开展科学监测与评估;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研发集成示范推广适合的技术、设备、模式、产品等。同时,加强与周边尤其是长江经济带省市的合作沟通交流,借鉴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创新农业科研组织方式,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及其联盟,进一步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发展机制。

第五节 强化监督考核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起职责明确、制度规范、源头管控、全程监管、绩效跟踪、责任可究的项目监管机制。同时,贯彻落实农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章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资源和污染农业环境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已纳入农业绿色发展考核、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强化考核与督查,考核结果实时公开。

第六节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发布信息,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动员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督。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整治及使用宣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禁农药、生产重金属超标的有机肥等违法行为,引导种养殖大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业环保法规宣传,全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杜绝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农业企业环保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农业企业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