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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菜篮子”安全 我市出台“七个一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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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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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压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七个一律”监管措施,包括:市场内出现虚假标识、掺杂掺假等显见违法行为,在查处销售者的同时一律倒查开办者管理责任;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新规聚焦入场查验、抽样检验、信息公示等关键环节,以最严格制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将于8月3日起正式施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副处长吴毅:“有效治理市场内显见违法行为,切实扭转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现状,从而全面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重庆广电-第1眼新闻记者 伏毅 汤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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