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集体资金作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前不久,大足区雍溪镇某村村民石某在警示教育院坝会上作公开检讨。
据悉,2018年,石某利用村民小组组长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其代为保管的占地补偿款2.2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大足区纪委监委查办后,对石某给予警告处分,并督促其退还涉案款物。
近年来,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大足区纪委监委统筹区、镇(街道)、村(社区)监督力量,聚焦集体资金使用、集体资产租借等重点问题开展靶向监督,着力发现固定资产增减不入账、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链条护航群众切身利益。
为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该区纪委监委还将全区27个镇(街道)划分为5个片区,并组建5个专项监督组。
“通过每个组搭配‘1名专班成员+2名镇(街道)纪检干部+N名村(社区)监督员’的方式,按片区分组下沉一线监督检查村集体产业发展、农村合作社项目运营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严查快办。”大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5个专项监督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累计走访群众35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8条,督促整改突出问题45个,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11项,立案处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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