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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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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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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数字赋能,打造西部领先的数智化管理系统,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全力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规范,推动集体资产管理高效运行。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农村集体资产范围、管理主体、管理原则、处置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标志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入依法规范的新阶段。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跃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做强管理主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充分发挥“三会”制度在集体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完善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二是做好分类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种类十分丰富,一般划分为资源性、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不同类型资产的来源、性质和担负的功能有所不同,法律对不同类型的资产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要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行为的法定性要求,加强分类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做实人员培训。全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农村财会人员的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资产财务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数据赋能,打造管理平台标志性成果。数字重庆建设为新时代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赋予了新动能、提供了新机遇。要紧紧围绕“监督管理”的核心要求,建设好、使用好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渝农资产智管”系统,实现凭证、票据、合同等实时监控,农村集体资产存量、构成、处置、使用及收益分配动态管理,建立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是聚焦监管核心建平台。要紧紧围绕监管要求,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在内容上,把监管重点从财务开支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处置、集体经济合同、工程建设情况等农民群众关心的事项转变;在时限上,由定期公开向随时公开转变,特别是村集体重大事项,让农民在第一时间知晓;在程序上,由事后结果公开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转变。二是明确分级功能用平台。要完善组织管理、成员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九大模块,构建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管理层级,细化各级功能。市、区县主要是查询、分析、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乡镇、村社主要是核算、录入、公示等功能,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快“银农直联”强平台。农村资产财务管理中,关键点在现金往来管理上。要加快应用场景建设,加速推进“银农直联”,实现农村资金往来“电子化、可追溯、适时化、非现金化”,努力成为西部地区第一家以省域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零现金支付”地区,全面提升货币资金管理水平。

坚持综合治理,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管理透明公开、财务经济民主,是农村集体成员参与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重大事务的重要保证。要遵循“管理民主、核算规范、监督到位”目标,落实“依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专项整治要求,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自主权,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领导体制,健全民主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智能监督、责任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规范委托代理。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会计委托代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资金资产资源,制定完善开支审批、债权债务管理、资产清查、财务公开、会计档案管理、财会人员管理等制度,为农村资产管理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使农村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作者:商勇强 李廷友 单位分别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政策改革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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