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2-00585 [ 发文字号 ] 农业部公告 (第44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05-01-07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449号——不同类别新兽药的监测期期限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我部确定了不同类别新兽药的监测期期限(见附件),现予发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月14日批准的新兽药的监测期,我部将根据本公告的规定确定,并予公布。
  特此公告

                           农业部    

                     二00五年一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